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告(第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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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江苏省种子条例》《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江苏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规定》,经江苏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72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宁粳1号等78个稻、玉米、大豆、棉花品种撤销审定;对徐稻4号等7个稻、玉米、棉花品种撤销引种;将2010-2015年公告退出的382个主要农作物品种明确为撤销审定品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宁粳1号等78个撤销审定和徐稻4号等7个撤销引种的品种不再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停止生产、发布广告,一个生产周期后停止推广、销售。2010-2015年公告退出的382个品种继续推广、销售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 2.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