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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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51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6月2日上午,省太湖渔管办联合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在苏州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正式启用“太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教基地”。这是省太湖渔管办与驻地党委、政府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太湖综合治理,加快建设美丽太湖的重要举措,对协同构建太湖生态环保大格局,创新推动太湖生态涵养发展,加大太湖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起到重要作用。 近年来,省太湖渔管办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与沿湖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合作,凝聚共同保护太湖“母亲湖”的强大合力。一是加强与涉水部门合作,保护好饮用水源地。太湖三个国家级水生种质资源保护区既是养护太湖优质水生生物的重要水域,更是沿湖广大市民饮用水的重要供给基地。因此,太湖渔管办从严履行职责,联合苏州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在太湖胥口成立苏州太湖水域联勤指挥中心,形成了水上综合执法合力,严厉打击破坏保护区生态以及危害水源地的各种非法捕捞行为,以最严标准保护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源地。二是加强与司法部门合作,发挥行刑衔接威力。与苏州、无锡等地司法机关建立“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机制,提高严厉惩处湖区非法捕捞行为的震慑力。与环太湖水域司法行政单位共同签署《太湖流域生态资源联合保护框架协议》,联合苏州市中院、姑苏区法院开展以案释法现场教育,实施环境司法修复太湖增殖放流活动,促进广大群众增强守法意识,共同保护太湖生态环境。三是加强与社会组织合作,凝聚保护生态的合力。积极引导社会各界踊跃加入保护太湖生态的行列中,以被农业部评为“国家级示范性渔业文化节庆”品牌的“太湖放鱼节”为平台,联合吴中建行、吴江华衍水务、吴中水务集团等单位开展公益放流活动,发挥社会各界参与生态保护的示范效应。大力探索社会资本参与太湖增殖渔业的途径,引导各类基金、社会团体加入太湖生态放鱼活动中来。加大对宗教团体和善心人士放生放流的监管与引导,依法规范各类放生活动,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呵护太湖生态的良好氛围。 太湖地处长三角腹地,汇聚水之秀美、湖之神韵。太湖渔管办将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推进与沿湖地方政府部门高效互动,不断擦亮太湖秀美名片,共同唱响新时代的“太湖美”。
来源:太湖渔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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