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建议提案答复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6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太阳2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建议提案答复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6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太阳2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6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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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苏农提复〔2022〕27号                      签发人:唐明珍

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16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水利厅:

经研究,现对徐瀚文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退圩还湖,恢复湖泊湖荡自然生态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调整核减湖泊湖荡区域内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将退圩还湖项目中涉及的基本农田放在全省或市域范围内进行占补平衡,前提是要落实好补充耕地。

长期以来,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及后续培肥改良工作。一是把好补充耕地准入关。为进一步推动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与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补充耕地质量评定工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1〕59号)。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避免不具备种植条件的劣地转为耕地。二是加强补充耕地质量监测。在新增耕地上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及时掌握补充耕地质量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培肥改良措施。三是做好补充耕地培肥改良。推广应用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肥田作物等为重点的生土熟化、地力培肥的综合配套技术,努力促进新增耕地质量提升。四是强化技术储备。依托全省“三新工程”项目与扬州大学联合开展滩涂补充耕地快速改良培肥技术集成与示范。

目前,国家正在部署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我厅将根据职责配合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4月29日

联 系 人:张金海

联系电话:025-86771960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